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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韬视野 | 随意放生要不得

栏目:文韬视野 发布时间:2021-04-27


案情简介

小王饲养了数量众多的巴西龟,但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想饲养了,决定将巴西龟放生,于是把全部巴西龟“安置”在了野外的池塘。那小王放生巴西龟触犯刑法吗?根据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小王有可能构成了“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律师观点

一、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的行为已入罪 

由于外来入侵物种对于国家生物安全的特殊危害性,在实施行政监管的同时,还有必要明确刑事处罚。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外来入侵物种的概念和分类

“外来物种入侵”是指生物物种由原产地通过自然或人为的途径迁移到新的生态环境的过程。入侵途径主要为自然入侵和人为引进。其中人为引进又分两种方式,有意引进和无意引进。

入侵的外来物种可能会破坏景观的自然性和完整性,摧毁生态系统,危害动植物多样性,影响遗传多样性。根据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中国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四批)》公告,我国是全球遭受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原环境保护部官员曾对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外来物种每年对我国经济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已高达2000亿元。

我国已发现660多种外来入侵物种,其中71种对自然生态系统已造成或具有潜在威胁,并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中。我们熟悉的美国牛蛙、克氏原螯虾(即小龙虾)、尼罗罗非鱼(非洲鲫鱼)、福寿螺、巴西龟等都是属于外来入侵物种。

三、放生入侵生物还须承担罚款等行政责任

我国已经批准加入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全国人大常委会在2020年10月17日通过了《生物安全法》。该法第六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第八十一条针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行为,规定了最高25万元以下的罚款。


友情提醒

那如果小王买了很多很多小龙虾去放生呢?答案是也有可能构成犯罪。对小龙虾,笔者认为最好的方法还是用十三香和蒜泥去招呼它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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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雯
执业律师

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工程师职称,国家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外审员、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内审员。

具有企业十余年的HRM和法务管理经验,在职期间处理多起群体性劳资纠纷,在法务工作中替公司填补了诸多合同漏洞,避免了公司的经济损失和诉讼风险。

       专注民法、商法、刑法和知识产权法,并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公司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劳动人事纠纷,对企业管理和运营都有着深刻的理解。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应激反应能力、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判断和逻辑分析能力以及亲和力,能更好地帮助企业和当事人妥善处理法律争议。

主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刑事辩护、劳动人事、诉讼与仲裁。

文韬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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