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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臻视界 | 订婚后分手,共同买的“婚房”该怎么分?
分类:研讨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25 09:46:28 作者: 朱丽

订婚后分手,共同买的“婚房”该怎么分?

作为婚家律师,见过太多情侣从“共筑爱巢”到“对簿公堂”——订婚后一起凑钱买婚房,满心欢喜盼着婚礼,可感情说散就散,曾经的“爱的小屋”,转眼变成争得面红耳赤的“烫手山芋”。

很多人默认“写了两个人名字就该平分”“谁出钱多就全归谁”,其实这些都是误区。先给大家一个核心结论:订婚后共同买的婚房,既不是必然平分,也不是谁出钱多就绝对归谁,核心看「共有基础」「出资情况」「登记约定」,法院最终会按公平原则判决,而非“一刀切”。

一、先搞懂:为什么分手了,婚房能分割?

很多情侣会问:我们没结婚,只是订婚,一起买的房,凭什么能分割?

这里要明确一个法律关键点:情侣婚前共同购房,哪怕登记在两人名下,本质上是「基于未来结婚、共同生活的目的」而形成的“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和夫妻婚后的共有完全不同——夫妻共有是法定的,而情侣共有是“约定+目的”导向的。

一旦婚约解除、感情破裂,你们“共同结婚、共同居住”的这个核心目的就落空了,「共有基础也就彻底丧失」。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这套共有房产,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无需对方同意。

二、重点误区:登记“共同共有”= 一人一半?大错特错!

这是常见的误区,没有之一。很多情侣买房时,觉得“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就是对彼此的承诺”,却从没想过,一旦分手,这个“共同共有”的登记,并不等于“平均分割”。

法院在处理这类纠纷时,不会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而是会综合考量4个核心因素,每一个都直接影响分割结果,尤其第一个,是重中之重!

1. 出资比例(核心中的核心)

情侣之间没有法定的财产共有关系,所以“谁出钱多,谁占有的份额就应该多”,这是法院分割的首要参考依据。这里的“出资”,不仅包括首付,还包括后续的房贷、装修款、物业费等,只要是用于房屋相关的支出,都算在内。

注意:出资不仅看现金,转账、刷卡、父母资助(明确是给双方购房的),都可以认定为出资。但一定要留好证据,没有证据的出资,法院很难认可。

2. 产权登记情况

登记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处理方式完全不同:

① 按份共有:如果房产证上明确写了“各自份额”(比如甲60%、乙40%),那么分手时,原则上就按登记的份额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登记份额与实际出资不符,且双方有明确约定;

② 共同共有:如果没写具体份额,只是写了“共同共有”,法院就会结合出资、购房目的等因素,酌情确定份额,不会直接按5:5分割。

3. 购房目的与实际使用情况

这套房是专门为了结婚准备的婚房,还是双方共同居住使用?目前房屋由谁居住、谁负责维护?这些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比如,一方一直居住在房屋内,且承担了大部分房贷和物业费,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房屋判给这一方,由其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补偿款,这样更符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4. 房屋市场价值变化

房屋是升值还是贬值,直接影响补偿数额。分割时,法院会参考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通常需要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再结合份额,计算出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的补偿款。

举个例子:当初两人共同出资100万买的房,首付50万(甲出35万,乙出15万),房贷由双方共同偿还了20万(甲14万,乙6万),现在房屋升值到180万。总出资甲50万,乙21万,出资比例约71:29,法院可能会判决甲分得70%份额(126万),乙分得30%份额(54万),扣除双方已支付的房贷,甲再向乙支付相应差额即可。

三、婚家律师重点提醒:婚前共同买房,这3个“避坑点”一定要记牢!

1. 资金流转务必留痕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也是日后维权的核心证据。不管是首付、房贷,还是装修款,只要是涉及房屋的支出,转账时一定要备注清楚,比如“购房首付”“婚房装修款”“房贷还款”,不要只写“转账”“借款”,更不要用现金交易。

另外,建议双方单独开一个共同的银行账户,专门用于支付房屋相关费用,所有支出都从这个账户走,这样后续对账、举证都会更方便。如果是父母资助的钱,一定要让父母明确表示“该款项是用于双方共同购房”,最好有书面说明,避免日后父母主张是“借款”,引发额外纠纷。

2. 协议先行,把“丑话说在前面”

很多情侣觉得“谈协议伤感情”,可事实上,一份明确的《共同购房协议》,才是保护双方感情和财产的最好方式。协议里一定要写清楚这3点,缺一不可:

① 双方的出资比例、各自的房产份额;② 房贷的偿还方式(各自承担多少,还是共同承担);③ 若婚约解除、双方分手,房产如何分割(比如谁取得房屋所有权,向另一方支付多少补偿款,多久内支付完毕)。

3. 感情生变,及时处理,别拖延!

一旦确定分手,不要因为伤心、赌气,就拖延处理房产问题。时间越久,证据越容易遗失(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删除),房屋市场价值也可能发生大幅变化,后续分割会更麻烦。

婚前共同置业,本是两个人对未来的美好期许,可感情无常,谁也无法保证走到最后。理性规划财产,不是不信任,而是对彼此最负责的态度。

愿每一段感情都能圆满,也愿每一个人,在感情结束时,都能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

朱丽律师,合伙人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研究生。常州市钟楼区优秀律师,常州律协婚姻家庭业务委员会委员、钟楼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员。

深耕婚姻家事法律领域,擅长离婚纠纷、房产分割、遗产继承等疑难案件,精准把控案件关键点。同时专注家族企业治理、股权架构搭建、资产债务隔离及财富传承规划,擅长处理股权纠纷与家庭财富风险防控,办案经验丰富,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