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仲裁委员会(简称“恩仲”)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设立,依据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受理国内和涉外合同纠纷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是独立、公正、高效地解决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机构。
2019年6月恩仲发布公告向境内外公开选聘第二届仲裁员。经申请、资格审查、筛选、培训考核等环节,我所主任徐峰律师今日被恩仲聘任为第二届仲裁员,任期5年。
徐峰律师目前还担任常州仲裁委员会、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执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二级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党员律师标兵”,常州市优秀律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EMBA,曾任教本地高校,常州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律师协会财税法律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首批公司法、行政法专业律师,常州仲裁委员会、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恩施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智库成员,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中共常州市钟楼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常州东方润安集团、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多年担任原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咨询专家和行风监督员,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